2021年2月27日 星期六

創世記39:1-23上帝的同在

上帝的同在
2021.2.28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講道大綱
創世記39:1-23

● 第12章,亞伯拉罕從哈蘭出來時,上帝與他同在。
● 第16章,夏甲被欺負而逃離家門,上帝與她同在。
● 第24章,老僕人出遠門為以撒娶妻,上帝與這位老僕人同在。
● 第26章,以撒在飢荒的年裡,哪裡掘井,哪裡就有水井。
● 第29章,雅各逃家時,遇到上帝。
● 第31章,雅各要離開岳父拉班時,上帝與他同在。
● 第33章,雅各和他哥哥以掃會面時,上帝與他同在。

一、上主與約瑟同在(39:1-6a)

●「上主與約瑟同在」重複出現四次(2,5,21,23節)。
●「你們親近上帝,上帝就親近你們。」(雅各書4:8a)

● 在奴隸社會,耳環是給奴隸的標記。
「你們就要把他帶到家門口,在門上用鑽子穿透他的耳朵。這樣,他就終身作你們的奴隸。對待女奴也用同樣的方法。」(申命記15:17,另外參考出埃及記21:6)

● 第五節,上帝呼召人不是讓人以自我為中心,而是要以上帝為中心,進而懂得分享上帝所賜的恩典與恩賜。

二、以上帝為中心(39:6b-18)

●「我怎麼可以做這種不道德的事,得罪上帝呢?」(39:9b)約瑟說出這句話,顯示他的心目中是「以上帝為中心」。

● 女主人將這件事情的發生都歸咎給她的丈夫。

三、上主與約瑟同在(39:19-23)

●「約瑟為何沒有被處死?」

● 約瑟沒有替自己辯解,因為奴隸最好的辯解就是「閉嘴」。
● 今天,我們不能將他人當成奴隸,要他人閉嘴。

●「不但如此,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;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,忍耐生老練,老練生盼望;盼望不至於羞恥,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。」(羅馬書5:3-5,和合本)

今天這一章經文帶給我們二項要緊的教導:

一、建立起「以上帝為中心」的靈性

● 遇到苦難時,人往往會怨天尤人,但約瑟卻沒有怨言,他是如何做到的?

● 保羅在傳福音時所經歷的苦難,但保羅卻沒有怨言,他是如何做到的?

● 臺灣歷經二二八的三月屠殺、白色恐怖的年代,是如何走過來的?

二、每個試探都是成長的機會

● 當你「以上帝為中心」,與上帝同行而選擇行善、不犯罪,你就在靈性上成長,就在基督的品格中成長一步。

●「至於聖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:博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仁慈、良善、忠信、溫柔、節制。」(加拉太書5:22-23a,現代中文譯本)

● 聖靈所結的果子是立刻便能造出的嗎?不是的,果子是要慢慢成熟的。

● 不要因試探而驚訝或氣餒,要知道你永遠無法完全避免試探。

●「你們所遭遇的每一個試探無非是一般人所受得了的。上帝是信實的;他絕不讓你們遭遇到無力抵抗的試探。當試探來的時候,他會給你們力量,使你們擔當得起,替你們打開一條出路。」(哥林多前書10:13)

● 受試探不是犯罪。只有當我們降服於試探時,試探才成為罪。

三、遠離每個試探,把握親近上帝的機會

● 面對試探最好的方法是不面對,而是遠離它,拒絕它。

● 遠離試探,不給魔鬼留機會是不夠的,而需要更積極的親近上帝。

問題討論:
1.想像約瑟被賣到埃及為奴的內心恐懼、絕望。他如何從自我中心轉向成為以上帝為中心的人?
2.回顧創世記的人物,上帝如何與他們同在?他們又如何回應上帝的恩典?
3.基督徒不應主動去找試探,但是當你遇到試探時,你會如何處理?試想約瑟如何處理。


講道篇

上帝的同在

2021.2.28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講道篇

創世記39:1-23


第卅七章記載約瑟十七歲被他的兄弟賣到埃及人,期間大約經過十年,因為第卅八章猶大的小兒子都長大了,而猶大和媳婦塔瑪「亂倫」的事件,小孩都生下來了。到了第卅九章,算起來約瑟已經是二十多歲了,甚至再二、三年後,他三十歲當上宰相。

在這一章常常出現「上帝與約瑟同在」的記載,這句話可說是本章最重要的主題,也是作者所要表達的信仰觀念:就是有上帝同在的人,他無論身處何種境遇,都會得到上帝的眷顧。雖然約瑟被賣到外國當奴隸,過著沒有尊嚴的非人生活,但是由於約瑟敬畏上帝,上帝就與他同在,堅固他手頭上所做一切的事都順利。

我們可以從第十二章亞伯拉罕被上帝呼召從哈蘭出來時,作者也是這樣表達信仰的信息:雖然亞伯拉罕是離開了「故鄉、親族,和父親的家」,但是因為信靠上帝,上帝與他同在,並且賜福給他。

在第十六章,我們看到被女主人欺負而逃離家門的夏甲,上帝並沒有因為她離開亞伯拉罕而忽略了她,反而上帝與她同在,使她在那困境中得到生存的力量。

在第廿四章,我們看到亞伯拉罕所差遣的老僕人,出遠門回到故鄉去為以撒娶妻時,也是因為上帝與這位老僕人同在,讓他能夠順利地完成主人亞伯拉罕所交代的事。

在第廿六章,以撒在飢荒的年裡,他的牧人在哪裡掘井,哪裡就有水井,甚至在飢荒的年裡,他還能夠豐收百倍。作者說,這是因為上帝的同在。

第廿九章,當雅各逃離家門在伯特利夢見「天梯」,又蒙上帝同在的應許,使他去舅舅拉班家依親時,很快就遇到了親人拉班的女兒蕾潔

在卅一章,當雅各要離開岳父拉班時,他對拉班說:「要不是我祖先亞伯拉罕的上帝和以撒所敬畏的上帝與我同在,你一定打發我空手離去。但是上帝看見我的苦情,我的辛勞;他昨天晚上責備了你。(創世記31:42)因此,拉班無話可說,就讓雅各離開。

在第卅三章,雅各和他哥哥以掃會面,雅各懼怕以掃的報復,但是有上帝的同在,結果不僅以掃沒有記恨,而且是顯現出兄弟間最大的親情和疼惜。 

從創世記的記載來看,我們可以看到作者清楚地表明一項信息:當人以上帝為中心、信靠上帝時,上帝就與他同在,這樣的人雖然身處惡劣的境況中,依然會得到上帝的眷顧。

除了上帝同在的主題之外,本章也讓我們看到約瑟被迫離開「舒適圈」,他的生命也從「自我為中心」轉向以「上帝為中心」,也因為以上帝為中心,當他遇見試探時,才能說出「我怎麼可以做這種不道德的事,得罪上帝呢?」這樣的話,這句話也是他的信仰告白。

面對試探而且可以勝過試探,這是很不容易的事情。就像耶穌基督出來服事之前,曾在曠野經過四十日的試探一樣。這一章也要告訴我們,約瑟被親人背叛,甚至遭遇試探所引起的苦難,對這些遭遇他都沒有怨言、沒有自暴自棄,他因為堅守上帝所喜悅的良善,而承受打擊被送入監獄,但他也沒有埋怨上帝。雖然遭受外在的環境打擊,但他內在卻充滿力量。

就像使徒保羅所說:「不但如此,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;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,忍耐生老練,老練生盼望;盼望不至於羞恥,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。(羅馬書5:3-5,和合本)

現在我們就一起來這一章所記載的內容:


一、上主與約瑟同在(39:1-6a)

1 以實瑪利人把約瑟帶到埃及,賣給埃及王的一個臣僚─侍衛長波提乏。2 上主與約瑟同在,使他事事順利。他住在埃及主人的家裏;3 主人發現上主與他同在,使他所做的事都成功。4 波提乏喜歡約瑟,委派他作自己的侍從,管理家務和他所有的一切。5 從那時起,由於約瑟的緣故,上主賜福給那埃及人的家;他家裏和田園所有的也都蒙福。6 波提乏把一切都交給約瑟管理,除了自己的飲食,他甚麼都不去管。


在第卅七章裡,我們看到約瑟被他的哥哥們以二十塊銀子的代價,被賣到埃及當奴隸。在此,我們看到約瑟這十年來在埃及王的侍衛長波提乏家中工作的情形。

第二節「上主與約瑟同在,使他事事順利」,這句話是這一章最重要的句子,說明約瑟之所以能夠在患難中得到保守,都是「上主與約瑟同在」,單單在這章裡這句話就重複出現四次(第二、五、廿一、廿三節)。「上主的同在」不僅在約瑟身上看得到,就像一開始所說的,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身上也看得到,甚至,在外邦女子夏甲被她的女主人趕出去時,上帝也與她同在。上帝是一位與受苦者同在的上帝,只要我們的心向上帝敞開,就會看到或經歷到上帝的同在。

約瑟的故事發展也是繞著「上主的同在」這句話。聖經所傳達的信息是,當我們以上帝為中心時,就會經歷上帝的同在。新約雅各書就這樣告訴我們:「你們親近上帝,上帝就親近你們。(雅各書4:8a)確實,有上主的同在,一切的事都可以交託,即使在困境中也是一樣。

十七歲之前的約瑟是養尊處優,但現在的約瑟被賣到埃及當奴隸,就像是從天堂掉到地獄一般。我想他一定很想回到父親雅各的身旁,很像看到他的弟弟便雅憫,但作為奴隸的他,不可能逃跑,因為逃跑的奴隸一定會被處死。而且當時的奴隸都被穿耳洞的,這種文化在中國也是如此,大明帝國田藝衡在《留青日札》一書中說:「女子穿耳,帶以耳環,蓋自古有之,乃賤者之事。」這段話就明確地告訴我們,穿耳戴環在最初並不是貴族婦女所為。在奴隸社會,耳環是給奴隸的標記,戴不同的耳飾區分奴隸的主人。申命記就記載主人要永久收留奴隸的做法:「你們就要把他帶到家門口,在門上用鑽子穿透他的耳朵。這樣,他就終身作你們的奴隸。對待女奴也用同樣的方法。(申命記15:17,另外參考出埃及記21:6)

既然約瑟無法逃跑又無法看到愛他、呵護他的父親,此時的他最為孤單、軟弱、無助。但是他並沒有因此抱怨上帝,反而倚靠上帝來行。或許因此約瑟的主人波提乏發現上主跟約瑟同在。

我們要知道古埃及是一個多神信仰的國家,舉凡山、川、河、海、石、樹及各種動物都有人膜拜。「波提乏」名字的意思是「太陽神的賞賜」。太陽神是埃及最高的神明,也是法老的化身。既然「波提乏」的名字是「太陽神的賞賜」,可見波提乏是一位位高權重的官員,在埃及宗教上的地位相當於「祭司」的階級。這樣的人竟然會宣稱上主與約瑟同在的事,或許要說明一件事,就連具有「祭司」階級的人都能覺察到這位上帝的超越性。

此外,我們也要知道,約瑟雖然活在崇拜上千種神明的國家,但是他並沒有受到埃及人的影響,去敬拜埃及神明,反而更加倚靠創造宇宙萬物獨一真神上帝,這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。

第五節是很重要的記載,作者要讓我們知道上帝呼召人不是讓人以自我為中心,自己享有所得到的祝福,而是要以上帝為中心,進而懂得分享上帝所賜的恩典與恩賜。看吧!「從那時起,由於約瑟的緣故,上主賜福給那埃及人的家;他家裏和田園所有的也都蒙福。」這就像上帝呼召亞伯拉罕時,對他所說的話:「人要因你蒙福(創世記12:2),又說:「我要藉著你賜福給萬民(創世記12:3)

讀創世記時,我們要明白這項重要信息:上帝賜福所揀選的僕人,甚至要藉著祂的僕人來賜福其他的人。就像,波提乏因為約瑟的緣故,得到上帝的賜福。

第六節說波提乏除了自己的飲食,他甚麼都不去管」,這句話很微妙,因為古代越掌握權柄者,越擔心飲食被動手腳。這也透露出波提乏還是小心翼翼。


二、以上帝為中心(39:6b-18)

6b約瑟體格健壯,英俊瀟灑;7 不久,主人的妻子看上了他,要跟他睡覺。8 約瑟拒絕了,對她說:「你想,我主人把他所有的一切都交我管理,我在這裏,他就不必為家務操勞。9 在這家庭裏,我跟他一樣有權,除你以外,他沒有甚麼不交給我的,因為你是他的妻子。我怎麼可以做這種不道德的事,得罪上帝呢?」10 雖然女主人天天用話勾引約瑟約瑟始終拒絕跟她睡覺。11 有一天,約瑟到屋裏辦事,那時,一個家僕都不在。12 女主人抓著約瑟的外袍,說:「來跟我睡覺吧!」約瑟躲開她,跑到外面,外袍卻留在她手中。13 她看見約瑟留下外袍跑出去,14 就把家僕喊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看,我丈夫帶回家來的希伯來人侮辱我們。他進我房間,想非禮我。我放聲尖叫;15 他聽見我尖叫,就把外袍丟在我身邊,跑出去了。」16 她留著約瑟的外袍;約瑟的主人回來,17 她就向丈夫複述這件事:「你帶回來的那個希伯來奴才進我房間侮辱我。18 我一尖叫,他就把外袍丟在我身邊,跑出去了。」


接著來看第六節下半段,說到約瑟體格健壯,英俊瀟灑」,但這並沒有為他帶來好處,反而是帶來麻煩。

約瑟遇到很大的試探,女主人的引誘。這試探不是一次、二次,而是女主人「天天」用話勾引約瑟(參考創世記39:10),可見約瑟很堅持對上帝良善的信仰態度。約瑟並沒有因為擁有主人的權柄,就濫用,或是使自己在生活上墮落,反而是持守上帝的誡命。在第九節後半段約瑟說:「我怎麼可以做這種不道德的事,得罪上帝呢?約瑟說出這句話,顯示他的心目中是「以上帝為中心」,且非常重視上帝所看重的。甚至將得罪人看成是得罪上帝一樣。

果然約瑟正確的行為,導致受惡人的誣害。波提乏的妻子天天要勾引約瑟,但每次都受到約瑟的拒絕。今天剛好所有人都不在,波提乏的妻子就來「強」的,但還是被約瑟脫身逃走。女主人得不到,就惱羞成怒,甚至拿著約瑟的外袍當證據來誣陷約瑟

類似的故事在古代埃及就有過,在公元前十三世紀末(約公元前1225年)有一份埃及的文件,提到兩兄弟的故事,嫂嫂天天勾引弟弟,弟弟加以拒絕,嫂嫂就誣陷弟弟。導致哥哥要追殺弟弟,直到最後才真相大白,哥哥回去殺死嫂嫂。

第十四節,女主人把家僕喊來,對他們說:「我丈夫帶回家來的希伯來人侮辱我們」,強調約瑟希伯來人是為了激起她自己同胞對外族的歧視,可見女主人的心機頗深。也因此讓其他的家僕站在她這一邊,等待她的丈夫回來,好來支持她。

女主人對她的丈夫說:「你帶回來的那個希伯來奴才進我房間侮辱我」,顯然地,女主人將這件事情的發生都歸咎給她的丈夫,指責丈夫說:「都是你帶回來的人」。就好像亞當夏娃犯罪之後,上帝問他們為何吃了分辨善惡的果子時,亞當說:「你給我作伴侶的那女人給我果子,我就吃了。」也如夏娃所說:「那蛇誘騙我,所以我吃了。」這讓我們看到,人在犯錯之後有一個共通的毛病,就是自我中心的展現「推卸」,掩飾錯誤。若是犯錯之後,能像卅八章猶大勇於誠實認錯,這樣才能為社會樹立好典範。否則反會使得整個社會價值觀更加混亂,也創下社會不良的示範。相對於約瑟「以上帝為中心」,女主人則是「以自我為中心」。


三、上主與約瑟同在(39:19-23)

19 約瑟的主人聽了妻子說「你那奴才竟然這樣侮辱我」這話,非常生氣,20 叫人把約瑟抓起來,關進王室的監獄;約瑟就在那裏坐牢。21 但是上主與約瑟同在,賜福給他;因此監獄長很喜歡他,22 派他管理其餘的囚犯,負責處理監獄裏的事務。23 約瑟負責辦理的事,監獄長都不必操心;因為上主與約瑟同在,使他經管的一切都很順利。


我比較好奇的是「約瑟為何沒有被處死?」因為按照當時的法律,不要說奴隸犯下這種事,就連主人看奴隸不順眼,就可以處死。照理不太可能僅是被關在監牢裡而已。但是,男主人波提乏卻只是將約瑟先關起來。有一回查經班時,有人就揣摩波提乏的內在心情說:搞不好波提乏心裡面是在說:「怎麼又來了!」

無論如何,聖經的作者要告訴我們,因為上帝與約瑟同在,所以使得約瑟在面對死亡的判決時,還能保全生命。或許是約瑟的主人對約瑟的信任大過於對自己妻子,將約瑟先關起來,可能是給他的太太一點面子。

在此,我們都沒有看到約瑟替「自我」辯解,因為奴隸最好的辯解就是「閉嘴」。今天,我們不能將他人當成奴隸,要他人閉嘴;今天是一個溝通的世代,是一個相互包容與尊重的世代。

在當時的處境下,約瑟在埃及唯一能夠倚靠是「上帝」。最後廿一、廿三節,接連強調上帝與約瑟同在。這也說明上帝對祂所揀選的人,無論在何種情況下,都會眷顧他們。一般人被誣陷,甚至被關,可能會懷疑、埋怨上帝。但是約瑟卻不被逆境所敗,同時我們也看到約瑟因為有上帝的同在,即使被下到監獄中,他仍然沒有埋怨,反而有好的見證。上帝並使得監獄長放心交託事情給約瑟處裡,並且使他的一切都得到祝福與順利。就像使徒保羅所說:「不但如此,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;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,忍耐生老練,老練生盼望;盼望不至於羞恥,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。(羅馬書5:3-5,和合本)

約瑟EQ應該很棒,他不怨天尤人,他以上帝為中心,他在患難中就有了上帝的同在,歷經「患難生忍耐,忍耐生老練,老練生盼望」的過程。耶穌曾在一個天國的比喻中說過一句話:「很好!你是個好僕人;你既然在小事上可靠,我要委派你管理十座城。(約翰福音19:17)確實,約瑟從管一個家,再成為一個管監獄的,最後上帝卻讓他管一個國家。


今天這一章經文帶給我們三項要緊的教導:


一、建立起「以上帝為中心」的靈性

聖經中一再反覆述說「上帝與約瑟同在,使他事事順利」。雖然約瑟一再被設計,似乎所有衰事都被他遇上,但是約瑟並沒有因此失去對上帝的信心。他被自己的親弟兄當成奴隸賣掉,又被女主人誣陷被關入大牢,若是一般人早就失去對上帝的信心了。他們或許會問說:「上帝為何偏偏讓我遇到這樣的壞事?」甚至咒詛他所信靠的上帝。但是,約瑟並沒有如此做,因為他此時的信心是「以上帝為中心」可說是堅固如磐石。

在新約時代,「上帝的同在」是恩典的展現。當天使像馬利亞報喜訊,說她將懷孕生子,並要取名為「以馬內利」,換言之,上帝通過耶穌的降生,來宣告上帝要與人同在。基督教信仰就是要告訴我們,在人世間的旅途中,我們也常常會遇到困境,也可能像使徒保羅在傳福音時所經歷的,被人攻擊,被石頭丟,被鞭及棍打,有好幾次遇到海難差一點死。也有可能像約瑟所遇到的事,被親人出賣,被惡人誣陷,有時嚴重到我們難以承擔,想一死百了。但是,我們千萬不要被困境、試探所擊倒,這段經文正要告訴我們,上帝不會離棄祂的百姓。祂就在我們身旁扶持我們,帶領我們走過人生最黑暗的時刻,進入光明的路途。看看約瑟保羅及許多持守上帝旨意的人為義而受逼迫,耶穌就這樣說:「為了實行上帝的旨意而受迫害的人多麼有福啊;他們是天國的子民!(馬太福音5:10)這一點是我們必須清楚認識到的應許。

上帝對個人的應許是如此,對整體教會的應許也是如此。今天是二二八事件74週年,我們若是回顧過去,臺灣曾在獨裁極權、白色恐怖之下,很多人無辜喪命,當時駐台北美國副領事葛超智(G.Kerr)即以「三月屠殺」向國務院報告臺灣二二八事件的經過。

我們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在七O年代根據信仰的良心,提出許多關懷人權、社會、國家的宣言。包括國會全面改選、總統直選、臺灣的將來必須由臺灣的住民來決定等。在當時的政治壓力下,許多人因此害怕而離開長老教會,轉而到其他教派。但是回顧過去教會所關心的事情來看,當我們越能「以上帝為中心」時,「行公義、好憐憫」就越能有勇氣。七O年代根據信仰的認識所提的宣言,國會全面改選、總統直選等也一一得到實現。我們要記住,宣教不是停留在「個人」得救的層次,而是促使社會與世界走向公義的上帝國,落實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臺灣歷經二二八的三月屠殺、白色恐怖的年代,但我們一直相信上帝與我們同在,祂會用奇妙的手帶領我們走過死蔭的幽谷。過去如此,現在到未來也將如此。


二、每個試探都是成長的機會

在通往靈性成熟的路徑上,即便是試探,也能成為墊腳石而不是絆腳石,只要你了解試探不過是個或行善、或作惡的機會。試探僅僅提供選擇而已。縱使試探是撒但用來摧毀你的主要武器,但是上帝卻要用試探來幫助你成長。每次當你「以上帝為中心」,與上帝同行而選擇行善、不犯罪,你就在靈性上成長,就在基督的品格中成長一步。要了解這一點,我們就必須先認識耶穌品格的特質。對他品格最精簡的描述之一是聖靈的果子:

若是聖神的果子,就是仁愛、歡喜、和平、吞愞、慈悲、善良、忠信、溫柔、撙節(chún-chat)。(加拉太書5:22-23a,台語漢字)

至於聖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:博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仁慈、良善、忠信、溫柔、節制。(加拉太書5:22-23a,現代中文譯本)

這九個靈性特質也是對耶穌基督美善的描述。耶穌是完美的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,是聖靈所結果子完美且具體的呈現。擁有聖靈的果子就更能散發出基督的馨香之氣。那麼,聖靈如何在你的生命裡結出這九種果子呢?聖靈所結的果子是立刻便能造出的嗎?不是的,果子是要慢慢成熟的。

很多基督徒被誘惑的思想所驚嚇而頹喪,為自己沒有「超越」試探而覺得有罪惡感。他們只因受誘惑便感到慚愧。這是對成熟的誤解,因你永遠不能免於試探。

不要因試探而驚訝或氣餒,試探既是不可避免的,讓我們實際一點:你永遠無法完全避免試探。使徒保羅就這樣說:「你們所遭遇的每一個試探無非是一般人所受得了的。上帝是信實的;他絕不讓你們遭遇到無力抵抗的試探。當試探來的時候,他會給你們力量,使你們擔當得起,替你們打開一條出路。(哥林多前書10:13)

記住!受試探不是犯罪,耶穌也曾被試探,只是他沒有犯罪。只有當我們降服於試探時,試探才成為罪。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說:「我們無法阻止飛鳥從我們頭上飛過,但卻可以拒絕牠在我們頭上搭窩築巢。」同樣,你無法叫魔鬼不用惡念引誘你,但你能選擇阻止惡念纏繞你,拒絕降服惡念的誘惑。


三、遠離每個試探,把握親近上帝的機會

有時候面對試探最好的方法是不面對,而是遠離它,拒絕它。看吧!約瑟在面對美色的試探時,甘冒著被主母誣告的危險,仍然立刻離開現場,跑到外面去了(39:12),免得做了邪惡的事得罪上帝(39:9)。這也讓我們學習到,拒絕引誘最好的方法就是離開試探,包括場所、人、事情,而不是去試試看。

有一個公司在招考總經理時,在面試的時候董事長向每個應徵者都問一個問題:如果你開車衝向一個懸崖,你可以在距離多遠的地方緊急煞車。第一個面試者回答說:我開車的技術不好,大約在三公尺前就會煞車。第二個面試者很有自信的說:我可以在距離一公尺左右停車。第三個面試者很得意的說:說到開車我最厲害,我可以讓前輪緊鄰懸崖邊停止。第四個面試者說:我如果知道前面是懸崖,我會離它遠遠的。

結果,第四個面試者率取了。因為,那位董事長不願意將公司交在一位不知道危險的人手中。同樣地,我們既然知道前面有試探、引誘,我們最好的方法就是拒絕它,遠離它,而不是想要去面對它,試試看。

遠離試探,不給魔鬼留機會是不夠的,而需要更積極的親近上帝,就像我之前提到的,雅各書所說:「你們親近上帝,上帝就親近你們。(雅各書4:8a)約瑟的故事所傳達的信息是,當我們以上帝為中心時,就會經歷上帝的同在。有上主的同在,一切的事都可以交託,即使在困境中也是一樣。


問題討論:

1.想像約瑟被賣到埃及為奴的內心恐懼、絕望。他如何從自我中心轉向成為以上帝為中心的人?

2.回顧創世記的人物,上帝如何與他們同在?他們又如何回應上帝的恩典?

3.基督徒不應主動去找試探,但是當你遇到試探時,你會如何處理?試想約瑟如何處理。



2021年2月20日 星期六

創世記38:1-30勇敢認錯

勇敢認錯
2021.2.21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禮拜講道大綱
創世記38:1-30

 

● 聖經為何記載那麼重要的猶大家族曾經發生亂倫的事件呢?

 

一、猶大家族的外配(38:1-5)

 

● 原本重視血統的觀念,也會隨時代變化而改變。

● 雅各的子孫也強盛、多起來,甚至在當地也逐漸被接納,血統就不再是個問題。越有自我保護意念,就更不容易和平共處。

 

● 猶大家族的「外配」:塔瑪、路得,甚至大衛的妻子拔示巴。

 

不分猶太人或外邦人,奴隸或自由人,男人或女人,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裏,你們都成為一體了。如果你們是屬基督的,你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後代,會承受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。(加拉太書3:28-29)

 

基督親自把和平賜給我們;他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合而為一,以自己的身體推倒那使他們互相敵對、使他們分裂的牆。(以弗所書2:14)

 

二、不履行家族內救濟之責(38:6-11)

 

● 俄南的罪惡是因為「避免替哥哥生孩子」。

● 「娶兄弟的寡婦」,又稱為「收繼婚、利未婚」(Levirate marriage)

如果有兄弟兩人住在一起,其中一個先死了,沒有留下子嗣,他的遺孀不得再跟族外人結婚。死者的兄弟要盡兄弟的義務娶她;他們的長子要作已死兄弟的兒子,替他在以色列中立嗣。(申命記25:5-6)

● 所謂的「娶」其實是指「留後代」。

● 猶大不履行家族內救濟照顧寡婦的責任,還「趕走」塔瑪。

 

三、誰在遵守上帝的話?(38:12-23)

 

● 猶大卻是沒有按照當時的律法叫示拉娶她過門。反倒是外邦人在遵守當時上帝的話語。

● 塔瑪可能知道猶大有「嫖妓」的習性。猶大問對方說:「你要多少錢?」看來猶大是熟門熟路。

● 21-22節所用的「娼妓」是指專供寺廟慶典用的所謂「廟妓」。

● 古時候有錢人印章有二種:「滾印」、「戒印」。

 

四、塔瑪做了上帝的同工(38:24-30)

 

● 塔瑪一直是穿著束緊的黑色寡婦衣服,是古代防止寡婦不守貞節的一種方式。

 

● 猶大自己去嫖妓、拜別神,卻又用另一種嚴格的標準要求他的媳婦必須守寡婦貞節,這真是雙重標準。

 

● 當我們質疑塔瑪所做的事情時,也必須讚美塔瑪勇敢對抗不公義所做的付出。

 

最後,讓我們來想想這段故事所帶來的信息:

 

一、對於弱勢者、受壓迫者爭取權利時,我們要以更寬廣的眼光去接納

● 基督徒應該有的美德,當我們愛人如己時,就更顯得內心有上帝。

● 大齋節期(Lent)是教會傳統上「靈性操練」的日子:祈禱、禁食、施捨。

● 當一個陷入困境的人在找出路時,會用較極端的方式去爭取,但我們應該學習多去關心及理解,以更寬廣的眼光去接納。

 

二、我們要學習猶大懺悔、勇敢認錯的態度

● 大齋節期的祈禱講的是「懺悔」,以求反省檢討自己的過失,並修養克己節制的工夫,追求道德人格上的更加完善。

● 主耶穌的應許:「承認自己靈性貧乏的人多麼有福啊;他們是天國的子民!(馬太福音5:3)

 

問題討論:

1.聖經對外邦媳婦塔瑪沒有負面批判,反倒批判猶大的不義。這對於猶太人的血統、種族主義有何反思?

2.對於受壓迫的現代「塔瑪」,他們勇於爭取生存權或權利時,你會如何看待?

3.猶大沒有「見笑轉生氣」,反而認錯,這對我們有何提醒?


Judah and Tamar, school of Rembrandt
講道篇

勇敢認錯

2021.2.21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禮拜講道篇

創世記38:1-30

創世記第卅七章開始是講約瑟的故事,講到他被賣到埃及,然後就插入卅八章有關猶大與媳婦「亂倫」的故事,若是跳過卅八章,直接將卅七章和卅九章合起來讀,也能通。但第卅八章這件事情放在約瑟被賣到埃及的中間一定有聖經的用意,我想有二方面,一方面要讓我們認識猶大這個人,一方面也要讓我們知道約瑟被賣到埃及去已經有一段時日。因為猶大迦南地娶妻,而他的兒子也長大娶妻,至少是經過十年左右的時間(創世記41:46)

聖經會記載這段歷史,顯然也與猶大這家族在以色列民族上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關,因為猶大支派後來成為以色列民族發展的正統,大衛王朝的君王都是從這支派出來的,甚至上帝道成肉身降生、降世為人,也是發生在猶大這個家族。

但是聖經為何記載那麼重要的猶大家族曾經發生亂倫的事件呢?若是看看世上絕大多數的君王,他們一定會標榜他的出身是多麼的高貴、正統。哪一個君王會容忍自己的家族有過這麼一段不名譽的歷史,甚至這樣的歷史可能被後人拿來嘲笑。

聖經記載這段歷史,讓我們更清楚知道,聖經不避諱選民的瑕疵,也不避諱猶大大衛王的祖先,是彌賽亞的世系。聖經也不因為猶大是上帝的選民,就將選民在信仰歷程中的錯誤隱藏起來;相反地,聖經反而很詳細的將此事記下,讓我們看到選民軟弱的一面。回顧亞伯拉罕以撒雅各,甚至現在的猶大,每個人都有缺點,這讓我們知道沒有一個人在上帝面前是聖潔無瑕疵。就算是以色列人民最懷念的大衛王,也有犯姦淫罪的惡行。但是,出於上帝的慈愛與憐憫,上帝要帶領人脫離罪惡的管轄,使人從犯罪的途中回來。這就是聖經所要傳達給世人重要的信息。今日我們可以通過聖經的記載來反省,避免早先選民錯誤的腳步,而能走在上帝所祝福的路。


一、猶大家族的外配(38:1-5)

1 大約在那時候,猶大離開他的兄弟們,去跟一個亞杜蘭希拉住在一起。2 猶大在那裏遇見迦南書亞的女兒,就跟她結婚。3 她懷孕,生了一個兒子;猶大給他取名。4 她又懷孕,生了第二個兒子,取名俄南。5 她生了第三個兒子,取名示拉示拉出生的時候,猶大基悉


「大約在那時候」意指,約瑟被賣到埃及猶大離開兄弟獨自到外地,這二個時間差不多同時。

猶大離開兄弟與亞杜蘭希拉同住,亞杜蘭人也是迦南人的一支。猶大迦南人同住,更娶迦南人為妻,並生下三個兒子。以今日的用語來說,猶大娶「外配」。甚至,他的長子長大後也娶了「外配」塔瑪

早期亞伯拉罕對子孫娶妻有嚴格的規定(創世記28:1),不能娶外配,特別是迦南的當地人。這並不是說結婚對象要有共同的信仰,因為我們知道住在哈蘭拉班,是有拜家族神明的。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時代,都選擇回到故鄉哈蘭娶妻,所強調的是「血統」,因為當時他們是少數族群,害怕與當地人結婚後被同化,找同族群的人結婚是少數族群的自我保護方法。

原本重視血統的觀念,也會隨時代變化而改變。雅各的子孫也強盛、多起來,甚至在當地也逐漸被接納,血統就不再是個問題。其實,越有自我保護意念,就更不容易和平共處。以臺灣來說好了,一九四九年國民黨戰敗逃來臺灣,那時所謂的外省人、本省人的衝突是很深的,但有一個很特別的現象,住在眷村外的外省人與本省人比較能夠互相接納,反而住在眷村裡面,就很難融入當地生活。甚至當時,眷村內外的年青人彼此會看不順眼常打架。但隨著眷村凋零,不再標籤化,彼此的接納、通婚,逐漸著血統、省籍就不再是個問題。

根據移民署去年底的統計,臺灣「外配」有56.5萬人,越南籍有11萬人,佔19.58%中國籍有35萬,佔62%港澳1.9萬人左右,佔3.35%。在臺灣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不同國籍的「外配」,能夠融入新的社會與文化,是因為臺灣人普遍是良善、尊重的。我曾聽過許多外配的故事,也有越南新娘嫁來臺灣,反而一人照顧全家人、撐起臺灣的家庭,也有人在臺灣考取移民署的移民官。

我是以比較積極的角度來看猶大娶「外配」一事,猶大家族有塔瑪路得,甚至大衛的妻子拔示巴都是「外配」,也因為有這些外族人的存在,更顯示出上帝對普世的救恩計畫,因為耶穌的家譜就是從猶大而來。

猶太人亡國被擄巴比倫、歸回之後,則是產生更為強烈的「種族主義」,甚至在尼希米時代還強迫與外族通婚者必須要離婚,連帶小孩也要趕走。這種「種族主義」的主張是值得反省的,因為以色列人的祖先,許多都有外族的血統,如果一再強調種族血統的純正,這對信仰本身並沒有特別的意義。因為,我們與上帝立約,不是透過「血統」,而是通過信靠耶穌基督。

使徒保羅這樣說:「不分猶太人或外邦人,奴隸或自由人,男人或女人,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裏,你們都成為一體了。如果你們是屬基督的,你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後代,會承受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。(加拉太書3:28-29)

我們能夠超越種族主義的藩籬,是透過耶穌基督的犧牲。使徒保羅寫信給以弗所教會,就特別指出:「基督親自把和平賜給我們;他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合而為一,以自己的身體推倒那使他們互相敵對、使他們分裂的牆。(以弗所書2:14)


二、不履行家族內救濟之責(38:6-11)

6 猶大給他的長子娶妻子,名叫塔瑪。7 的行為邪惡,得罪上主,上主就取了他的性命。8於是猶大的弟弟俄南說:「你去跟你大嫂同床,對她盡你作小叔的義務,好替你哥哥傳後。」9 但是俄南知道生下來的孩子不屬於他,所以每次跟他大嫂同床,都故意遺精在地上,避免替哥哥生孩子。10 他這行為得罪了上主,上主也取了他的性命。11 於是猶大對兒媳婦塔瑪說:「你回娘家守寡吧,等我的兒子示拉成人。」他說這話,因為怕示拉會跟他兩個哥哥一樣死掉。於是塔瑪回娘家去了。


根據當時的猶太法律,結婚的最低年齡是男子十三歲,女子十二歲。第六節說猶大的長子長大可以娶妻,至少是過了十三年。

第七節說「的行為邪惡,得罪上主,上主就取了他的性命。」經文沒有交代他有哪些邪惡的行為,倒是他的弟弟俄南的罪惡是因為「避免替哥哥生孩子」。

依照古代以色列人民的看法,大伯小叔有娶那無子嗣兄弟的寡婦的義務,又稱為「收繼婚、利未婚」(Levirate marriage)。後來摩西律法規定,凡是以色列的男人一定要盡這樣的責任。如果有兄弟兩人住在一起,其中一個先死了,沒有留下子嗣,他的遺孀不得再跟族外人結婚。死者的兄弟要盡兄弟的義務娶她;他們的長子要作已死兄弟的兒子,替他在以色列中立嗣。(申命記25:5-6)所謂的「娶」其實是指「留後代」,即使大伯小叔已經有自己的老婆,他也要幫助沒有子嗣的寡婦生孩子。

但是猶大二兒子俄南的不想盡義務、不想照顧寡婦,如果哥哥沒有後代,哥哥的財產都會屬於他,他的自我中心、貪婪、貪圖性慾,從經文看來上帝給俄南多次機會,因此經文說他被上帝視為邪惡,得罪上帝而喪失性命。

對於古代「娶兄弟的寡婦」的制度,我們與古代是有代溝的。古代人不會將此事視為不道德,今天我們看到這樣的故事,很容易用今日的價值去批判,當時怎麼如此的淫亂。

我們若瞭解古代猶太人的法律考量之後,就會發現這對古代猶太社會是很重要的制度,目的是為了要保持社會的平衡,不會產生大地主,也同時可以照顧家族內的寡婦。寡婦有了孩子就可以繼承丈夫的家產,而寡婦年老了也有孩子可以照顧她。摩西時代立這樣的法律乃是家族內救濟、是社會照顧的人道制度。隨著時代的進步,律法也需要與時俱進,在現今的社會,「娶兄弟的寡婦」已經有變通的方式,就是將自己的孩子「過繼」給亡故的兄弟。

由於猶大第二個兒子俄南也死了,使得猶大心裡恐慌,害怕小兒子示拉可能也會因此而死,所以猶大就以示拉還相當小作為藉口來塘塞。猶大不履行家族內救濟照顧寡婦的責任,還「趕走」塔瑪


三、誰在遵守上帝的話?(38:12-23)

12 過了不久,猶大的妻子死了。等他守喪的時間過了,他跟他的朋友亞杜蘭希拉一起到亭拿,到替他剪羊毛的人那裏。13有人告訴塔瑪,她的公公要到亭拿剪羊毛,14她就脫下守寡的喪服,用帕子蒙臉,坐在通往亭拿伊拿印城門口;因為她知道猶大的幼子示拉已經成人,可是還沒有來娶她作妻子。

15 猶大看見她的時候,以為她是妓女,因為她蒙著臉。16 猶大不曉得她就是自己的媳婦,走到路邊找她,問她:「你要多少錢?」她說:「你跟我睡覺要給我甚麼呢?」17 他回答:「我從我的羊群中拿一隻小山羊給你。」她說:「那好,在你送山羊來以前,你要留些東西作抵押。」18 他問:「你要甚麼作抵押呢?」她說:「你的印章、印章帶,和你的拐杖。」於是猶大把這些東西都交給塔瑪。他們同床;塔瑪就懷孕。19 塔瑪回娘家去,拿掉蒙臉的帕子,再穿上守寡的喪服。20 猶大託他的朋友希拉送一隻小山羊去給那女人,要向她贖回抵押的東西,但是希拉找不到她。21 希拉伊拿印地方的人:「路旁的那個寺廟娼妓哪裏去了?」他們回答:「這地方從來沒有寺廟娼妓。」22 希拉回到猶大那裏,對他說:「我找不到她。當地的人都說,這地方從來沒有寺廟娼妓。」23 猶大說:「那些東西給她算了,免得我們被人譏笑。我有意送她山羊,可是你找不到她。」


在看這段故事,不要將重點圍繞在「娶兄弟的寡婦」的風俗上,而要專心探討「人性」。真正的問題是猶大的不誠實被塔瑪發現了;原先她接受公公猶大的建議先回娘家去,那時因為示拉年紀尚幼,不能娶她過門跟她同房,如今示拉已經成人,但是公公猶大卻是沒有按照當時的律法叫示拉娶她過門。

塔瑪開始順服當時的倫理,但她感受到猶大的欺騙之後,塔瑪為了生存而抵抗、爭取,她的爭取是基於當時律法所規定的。作者刻意表達出以色列人沒有遵守律法規範,但是這個外國女子卻執意遵守律法。看來不是血統純正的猶太人在遵守上帝的話,反倒是外邦人在遵守當時上帝的話語。

我們不要以現代人的觀點來評斷塔瑪,固然她所採取的方法比較激烈,但聖經並沒有對她做出負面的評價,反而說她比猶大更有義。當時塔瑪若沒有甘冒風險為自己和猶大家族傳宗接代,如此猶大支派就斷續。就是有塔瑪的勇敢,使得猶大支派的得以延續。

塔瑪可能知道猶大有「嫖妓」的習性,於是她脫下守寡的喪服,用帕子蒙臉,去等待猶大上門。

在第十三節說到「剪羊毛」,「剪羊毛」的時間就像是以色列人民的收穫節期一般,是個歡慶豐收的季節(參考撒母耳記上25:4, 11)。在迦南人剪羊毛的季節中,也有著宗教節慶。因為在第廿一、廿二節所用的「娼妓」,原來是指專供寺廟慶典用的所謂「廟妓」,與第十五節所用的「妓女」字眼不同。在迦南地方的人民,都會在宗教節慶中,請廟妓助興湊熱鬧。這種情形跟今天臺灣許多廟會活動有脫衣舞孃在跳舞。只是當時的廟妓還會提供性服務。

第十五節猶大看到一位「蒙著臉」的女人,就認定那是妓女,猶大又問對方說:「你要多少錢?」看來猶大是熟門熟路。不僅如此,這是當時廟妓的裝扮,這在說明什麼呢?這讓我們看到猶大在「拜別神」。聖經常將「拜別神、拜偶像」視為「淫亂」,換言之,淫亂的不是塔瑪,而是猶大

猶大應允給她一隻山羊羔作酬勞,而且同意在未給山羊羔之前留下抵押品給她。抵押品包括他私人的印章,掛在他頸上的帶,和他的杖。

古時候有錢人才有「印」,印章有二種,一種是「滾印」如同項鍊掛在脖子上,一種是「戒印」戴在手指上。而手杖更是一個人社會地位和權勢的象徵,如王的手杖一般。當然從這兩樣東西上的雕刻和名字,就可立即認出那是屬於誰的物品。

我們可從塔瑪猶大索取這些信物看出,她確實是個很有智慧的女子,當然她是有計畫進行這件事,所以知道如何透過這次同床事件來達到她的訴求。現在塔瑪已經得到她所要的,因此她回到自己的家後,就趕快回復原狀穿上寡婦的衣服。

猶大因為沒有想到那位假扮的妓女是他的媳婦塔瑪,所以按照所約定的用一隻羊做買春的代價,這種價錢在當時算是很高,其實有獻祭給廟妓的意味。

從第廿三節來看,那些印章、印章帶、柺杖等信物本身,並不是甚麼值錢的東西,它們只是身份的證明而已。猶大託他的朋友希拉拿山羊要去換回信物,卻找不到人,猶大說:「那些東西給她算了,免得我們被人譏笑。我有意送她山羊,可是你找不到她。


四、塔瑪做了上帝的同工(38:24-30)

24 大約過了三個月,有人告訴猶大:「你的媳婦塔瑪當了妓女,而且已經懷孕。」猶大怒喊:「把她拉出來,燒死她!」25 她被拉出來的時候,託人告訴她公公:「我是從這些東西的主人懷了孕;你看看這印章和印章帶,還有這根拐杖;這些東西是誰的?」26 猶大認得這些東西,就說:「她有理。我沒有對她盡應盡的義務;我本應該叫我的兒子示拉跟她結婚。」從此以後,猶大就不再跟她同床。27 到了產期,她才知道她懷的是雙胞胎。28 她陣痛的時候,一個胎兒伸出一隻手來;接生婆抓著它,繫上紅線,說:「這一個是先出生的。」29 可是他把手縮回去,他的兄弟卻先出來。於是接生婆說:「你就是這樣搶著出來的!」就給孩子取名叫法勒斯(「法勒斯」意思是「沖破」或「搶出來」。)。30 接著他的兄弟生出來,手上繫著紅線,因此取名叫謝拉(「謝拉」有「紅色」的意思。)。


三個月的身孕,有可能會被看出來,因為塔瑪一直是穿著束緊的黑色寡婦衣服,這種要求穿寡婦的衣服,是古代防止寡婦不守貞節的一種方式。

猶大聽說媳婦塔瑪懷了一個不知名的男人的孩子。不加思索他便咬定塔瑪與其他男人姦淫,猶大怒喊:「把她拉出來,燒死她!」。按照摩西法律的規定,塔瑪若是真的與別人通姦,是要被處死(申命記22:20-24)。根據摩西的法律規定不只是女人要處死,連男的也要處死。另一方面,我們看到猶大自己去嫖妓、拜別神,卻又用另一種嚴格的標準要求他的媳婦必須守寡婦貞節,這真是雙重標準。

塔瑪作為一個無兒女的寡婦,她在當時的社會幾乎不可能有任何地位。然而她的小叔和公公都用最殘忍的手段,拒絕給她那家族風俗所定最低限度的權利。但是,塔瑪內在堅強,也有智慧,她準確地猜測猶大會去玩女人,才做這樣的計畫。當塔瑪將公公猶大信物拿出來做證物,以表明自己的懷孕是有根源的;她要讓她的公公知道錯不在她,是在她公公猶大自己。

雖然塔瑪採取較為激烈的手段,但是我們在創世記的故事中,發覺並沒有她有莎拉麗百加那樣的復仇心,也沒有像雅各的妻子們那樣勾心鬥角。她所做的是要使受損的權利得到公平的對待而奮鬥,當我們質疑塔瑪所做的事情時,我們也必須讚美塔瑪勇敢對抗不公義所做的付出。這樣的故事在當時是非常突破傳統禮教的。

因此,猶大說:「她有理。我沒有對她盡應盡的義務;我本應該叫我的兒子示拉跟她結婚。(創世記38:26)至少最後我們看到猶大誠實的認錯,這一點是值得我們接納的。接著廿六節說:「從此以後,猶大不再跟她同床」這句話的意思已經很明白說出,塔瑪出此下策確實是為了要延續猶大家族的命脈,而不是因為淫亂的行為,「不再跟她同床」也顯示出猶大的懺悔。

到了產期,肚子越來越大,塔瑪才知道她懷的是雙胞胎。這兩個孩子的出生,跟以掃雅各的出生很相似,都是在母親的腹中就在相爭。他們的出生使得猶大的家譜得以延續,如果按照猶大原本的計畫,猶大家族應該絕後了;但在塔瑪不畏困難、勇敢爭取律法所賦予她的權利,才延續上帝拯救的計畫,我們可以說塔瑪做了上帝的同工。


最後,讓我們來想想這段故事所帶來的信息:


一、對於弱勢者、受壓迫者爭取權利時,我們要以更寬廣的眼光去接納

故事中,塔瑪是一位弱勢者、受壓迫者,她被視為「剋夫」、「不吉利」,她被公公猶大找個藉口「趕走」。像她這樣的寡婦,在當時社會中是很難存活下去的,但上帝允許塔瑪爭取生存權。

塔瑪在律法所賦予她的權利,她爭取出頭天,我們要以更寬容的眼光去接納她。同樣地,我們周圍也有許多「外配」,我們對待他們也應該有做為「人」基本的尊重、接納。接納「外配」,跟亞伯拉罕的時代善待「出外人、客旅」是一樣的。這樣的美德是基督徒應該有的,當我們愛人如己時,就更顯得內心有上帝。

上週三(2/17)大齋首日(Ash Wednesday)開始進入大齋節期(Lent)。大齋節期是復活節前的四十日(扣除六個主日),今年是從2/174/3,這段期間是教會傳統上「靈性操練」的日子。透過「祈禱、禁食、施捨」體驗耶穌在曠野受魔鬼試探四十日的精神,也幫助信徒在受難週來臨前,過個警醒與悔改的生活。

祈禱、禁食(或清淡飲食),這是做在個人身上的,但「施捨」則是為他人而做的。給人物質需求比較容易,但要給人「愛與同理」卻是不容易的。看完今天的經文,你能感受到弱勢、受壓迫的塔瑪所遭受到的不平等待遇嗎?你能以更寬廣的眼光去接納塔瑪嗎?如果,我們感受到塔瑪的處境,更心疼這位十幾歲的少女時,我們就已經進入到「靈性操練」的階段。如果又能在我們今日的處境下,在受壓迫者爭取權利時,伸出援手或是支持時,我們就已經在實踐「愛人如己」的靈性。

就像塔瑪,當一個陷入困境的人在找出路時,會用較極端的方式去爭取,但我們應該學習多去關心及理解,以更寬廣的眼光去接納。「塔瑪困境」未必是寡婦才會遇到,現代的塔瑪也可能是外配、中輟生、年老者及任何受困的弱勢者。

求主改變我們的眼光,能夠更有憐憫的心來看待為生存而奮鬥的人。


二、我們要學習猶大懺悔、勇敢認錯的態度

大齋節期是教會最早被紀念的節期,第二世紀,每年踰越節慶祝主死而復活的時候,同時舉行慕道者的洗禮,因為洗禮就是體驗逾越的奧蹟:人領受洗禮就是經歷與基督同死,並與基督同復活的奧蹟(羅馬書6:3-14)。在大齋節期有一項「靈性操練」就是「祈禱」,大齋節期的祈禱講的是「懺悔」,以求反省檢討自己的過失,並修養克己節制的工夫,追求道德人格上的更加完善。

從今天猶大的故事裡,我們可以學習他懺悔、勇敢認錯的態度。當塔瑪猶大留給她的信物舉證出來後,他沒有「見笑轉生氣」(Kiàn-siàu tńg siū-khì)猶大反而很勇敢地說:「她有理。我沒有對他盡應盡的義務。」在和合本翻譯:「猶大承認說:『他比我更有義。』」這裡的「義」,指的是遵守上帝律法或規矩之意。就像我前面所說的,聖經作者刻意表達出以色列人沒有遵守律法規範,但是這個外國女子卻執意遵守摩西的律法。不是血統純正的猶太人在遵守上帝的話,反倒是外邦人在遵守上帝的話語。

一個人做錯事情,又不肯認錯,這是最糟糕的事,也是一個社會動亂的主要原因:因為不認錯,很容易造成欺騙和混亂的社會行為。我們看到猶大發現他的媳婦拿出他的信物後,第一句話馬上說他的媳婦塔瑪是比他還要有理,比他更遵守律法應盡的義。

以色列人視為偉大的王——大衛,也有犯罪的時候,當大衛犯了姦淫罪之後,在先知拿單當面指責後,大衛馬上說:「我得罪上主了!(撒母耳記上12:13)大衛王將自己所犯的罪看成是如同得罪上帝那樣的嚴重;也確實是很嚴重,因為他所做的是一件姦淫罪,奪了人的妻子,又謀殺一位盡忠的軍官烏利亞。在拿單指責大衛王之後,大衛馬上就懺悔認錯了。我們再看看,大衛以色列人卻犯殺人、姦淫,反倒是烏利亞是一位外邦人,做事為人卻是忠心耿耿。認識上帝真的比別人神聖嗎?猶大有比塔瑪聖潔嗎?大衛有比烏利亞好嗎?不!如果我們不悔改,我們就與聖潔神聖的上帝沒有關係。

基督教信仰就是要我們認錯,讓我們知道自己的錯誤,並且勇敢地向上帝懺悔。上帝是聽罪人悔改聲音的上帝。就好像大衛王在他所寫的懺悔詩中寫說:「上帝啊,我獻上的祭是憂傷的靈;憂傷痛悔的心,你不拒絕。(詩篇51:17)

求主幫助我們,在大齋節期裡藉由祈禱、懺悔來我們的操練靈性。記住主耶穌的應許:「承認自己靈性貧乏的人多麼有福啊;他們是天國的子民!(馬太福音5:3)


問題討論:

1.聖經對外邦媳婦塔瑪沒有負面批判,反倒批判猶大的不義。這對於猶太人的血統、種族主義有何反思?

2.對於受壓迫的現代「塔瑪」,他們勇於爭取生存權或權利時,你會如何看待?

3.猶大沒有「見笑轉生氣」,反而認錯,這對我們有何提醒?



勇敢認錯
劉榮主長老 作詩
1、普世救恩
      上帝救贖恩浩蕩
      不分猶太或外邦
      遵行誡命蒙祝福
      有過能改得盼望

2、認錯悔改
      猶大塔瑪活教材
      以西結書明記載
      先惡後善念其善
      大衛基督為後代

3、濟弱扶傾
      罪得赦免多有福
      人神關係立恢復
      寬廣眼光助弱勢
      愛人如己愛天父

(黃牧師2/21講道回應詩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