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0年7月21日 星期五

人可以超渡人嗎?

人可以超渡人嗎? (2000/7/21家庭禮拜講道)
路加福音12:4~5  約翰福音14:6 

九二一發生以來,電視上時常可看見灑冥紙與超渡亡魂的畫面,看到這些現象,我們來思考一個問題,到底人可以超渡人嗎? 

一、現象 
人死之後需要超渡是佛教的看法,他們認為通過和尚的誦經才可以得到超渡,目的是要轉世。 

另外一個常見的現象是牽亡魂,這是道教的看法,認為人死後,魂魄四處遊蕩,需要有道士牽引讓亡魂歸宗,就是歸入墓誌碑或牌位。他們認為若不牽魂,就會成為孤魂野鬼。 

但是在台灣無論是超渡或者是牽魂的觀念,早已經雜混不分了。百姓才不管什麼才是正信的佛教和道教。所以,我們可以發現請道士牽魂之後,又請和尚做功德超渡。有的乾脆不用如此麻煩,請道士牽魂後,又請道士超渡;甚至有和尚也在牽魂,之後又超渡。這可說是「跨行」的現象,原本道教沒超渡觀念,但是為了利益也做;原本佛教沒有牽魂的作法,但是現在也做。 

除了道士和和尚之外,還出現另外一種職業「法師」,就是兼道士與和尚,專門為死人在做功德。 

看到這些現象之後,我們如何來了解到,人可以超渡人嗎? 

二、人可以超渡人嗎? 
無論是和尚超渡,或者是撈過界的道士在為人超渡也好。他們都無法肯定靈魂要轉成什麼?照原始佛教的看法,死後有六道輪迴,是轉成祭司?轉成貴族?是轉成平民?轉成賤民?轉成畜牲?或餓鬼?這些沒有人知道。(姑且不論印度教的統治哲學-四道輪迴) 

或許有人會說「西方極樂」世界,但是這不是原始佛教輪迴的看法。佛教會有「西方極樂世界」的看法,是受到基督教傳入印度所產生。基督教傳入印度時,曾經大受賤民的歡迎,因為他們不再受輪迴的觀念所束縛。又加上基督教是從印度的西方傳入,所以造成信基督,就可以入西方極樂的世界之觀念產生。久而久之,這種觀念就被納入佛教的裡面。所以,大藏經裡面,也有印度最早的新約聖經在裡面。 

活人不知道死人將來去哪裡?就談不上超渡。何況和尚或道士死了,也有人來誦經超渡,這樣就告訴我們一個答案:原來幫人超渡的和尚、道士,自己卻無法超渡自己。真是可悲,也是個騙局。 

那麼人可能牽亡魂嗎?舉個例子來說:有六人到墾丁海邊潛水,結果被海流捲走,後來有三人很幸運獲救,但另外三人卻飄到外海失蹤,救難大隊出海尋找兩三天,找到一具遺體。另外二人失蹤的家屬,在失望之餘,怕亡魂找不到路回家,於是也找道士來牽亡魂。他們認為先將魂魄帶回家,遺體再慢慢找。再過二天,其中一人在台東被發現,還活著。那麼道士是牽到哪個魂回家呢?是孤魂野鬼,還是騙人的。 

舉例:五年羅盤風水師,對上30年老經驗的棺木老闆(新港教會)。論沖、剋 

更何況在沒有和尚與道士之前,死人也不需要超渡,不需要牽魂。既然人無法超渡人,也無法牽亡魂,那麼誰可以? 

三、誰可以 
路加福音12:4~5:「朋友們,我告訴你們,那只能殺害肉體,卻不能進一步傷害你們的,不用害怕我要指示你們該怕的是誰:你們要怕那位奪走人的生命以後,又有權把他投入地獄的上帝。我告訴你們,應該懼怕的就是他!」 

靈界的事,也唯有靈的主可以決定,牧師、傳道也無法決定。因為信仰是你個人和上帝的關係,牧師、傳道只能通過聖經來教導你、提醒你。 

但是我們不要懷疑或者是懼怕,因為耶穌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要不是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親那裏去。」(約翰福音14:6) 

如果我們信靠耶穌、遵行耶穌的話,你現在就是活在上帝國裡面了。正如耶穌曾說:「上帝是活人的上帝,是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的上帝」意思是說,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雖然在人看來已經死了,但是在上帝看來,他們從來沒有死過。換言之,耶穌已經應許信他的人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這樣,基督徒死後不用牽魂,也不用超渡,因為我們的上帝是活人的上帝,亞伯拉罕和我們一樣如今還活著。所以保羅要說,論到已經死的信徒,他們不是死了,而是在主裡睡了,因為有一天他們要復活,有榮光不會朽爛的身體。

2000年7月14日 星期五

無所不知的上帝

無所不知的上帝 (2000/7/14家庭禮拜講道)
箴言15:3;耶利米書11:20~21 

在民間有一種想法「舉頭三尺有神明」,但是我們的上帝不用舉頭祂就無所不在,無所不知。聖經告訴我們,上帝明察秋毫,就算連我們頭髮幾根祂都細數過,台語說「身上有幾根毛祂都知道」。上帝是全知的上帝,因此我們為善或作惡,祂都鑒察。箴言15:11更進一步告訴我們,「陰間和冥府尚且在上主的鑒察下;人的思想怎能向他隱瞞?」這是我們必須有的體認。 

一個媽媽帶著三個女兒,經過一個果園,看見果樹結實纍纍,於是想偷一些水果帶回家。她吩咐三個女兒分別站在通往果園的三條路上,如果看見有任何人,就隨時發出警告。這個媽媽看見四周都沒有人,於是就拼命地把水果往袋子裏丟。 

突然,小女兒大聲地說:「媽媽!還有一條路沒有人看守。」 

母親驚訝地問道:「這裏不是只有三條路嗎?那裏還有第四條呢?」 

小女兒說:「還有天上那一條路。」 

頓時,這位母親覺悟了,於是把袋子裏的水果全部丟下,牽著三個女兒匆忙地逃回家了。 

這篇短短的喻道故事真是發人深省,我們常常以為沒有別人看見,但上帝卻都在鑑察著。箴言十五章3節就這樣說:「上主的眼睛明察秋毫;行為好壞,他都鑑察。」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五章10節更說:「我們都必須站在基督面前,受他審判。每一個人會按照在世上的行為,或善或惡,本身接受報應。」聖經的話確實是如此地耳提面命,要我們謹慎所作所為。特別身為父母者,或是教會領袖與任職者,更需要成為孩子與會眾的榜樣,作一個上帝的好管家。因為無所不知的上帝,不僅鑒察我們外在的行為,也鑒察我們的內心。 

聖經這樣的提醒不是要讓我們害怕,因為恐嚇使人害怕從來不是好的教育方法。上帝鑒察我們是好的一面,為了引導我們走在祂的道路上。就像二、三歲的小孩什麼都好奇,什麼東西都想抓,甚至往嘴裡塞。若是沒有大人鑒察那將很危險。 

當先知耶利米遇到亞拿突人要殺害他時,他向上帝祈禱說:「上主—萬軍的統帥啊,你是公正的審判官;你鑒察人的心思意念。我把我的案情交在你手中;求你讓我看見你替我伸冤。亞拿突人要殺害我,他們威脅我,不准我繼續宣揚上主的信息,如果我不聽,他們就殺我。」(耶11:20~21)這裡我們看到,耶利米將他的案情交在上帝的手中,要上帝鑒察他的心思意念。因為,行好的人不怕上帝的鑒察。 

在約翰一書4:18就告訴我們說:「有了愛就沒有恐懼;完全的愛驅除一切的恐懼。所以,那有恐懼的就沒有完全的愛,因為恐懼和懲罰是相關連的。」要知道,在基督裡沒有懼怕,無論我們做什麼事情,都要記得,主耶穌就在我們的身旁看著我們,幫助我們、引導我們。因此,當我們遇到試探時,邀請主耶穌與我們同行,我們將發現什麼事可做,什麼事不可做,答案是非常清楚的。